[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 厦门大学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1-25浏览次数:247

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2019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19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支持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以科学目标为导向,对促进科学发展、探索自然规律和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和核心部件的研制。项目要突出仪器研制对科学发展、科学创新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

通过部门推荐直接费用需求应在1000万元/项以上。低于1000万元的项目可以通过自由申报方式直接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

二、注意事项

1、该项目的申请人应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4766.htm)的要求进行申报,请我校有意申报该项目的申请人及时与科技处进行沟通以了解具体要求;

2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227日(星期三)下午17:30

3、科技处将根据当年的申请情况对申请书进行初审后,进行限项择优推荐。在获得推荐后,项目申请人可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

科技处李荔敏(联系电话:2181680寒假期间转接手机

邮箱:limin@xmu.edu.cn

 

特此通知。

 

201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