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科联〔2013〕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6〕13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2〕5号)和《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厦科联〔2013〕30号),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厦门市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等4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验收评审,专家验收合格。经部门联审,现决定批准厦门市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等4家重点实验室为市级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市级重点实验室接文后可正式挂牌运营。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第一批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3年8月5日
厦科联〔2013〕33号附件
2013年第一批厦门市重点实验室名单
重点实验室名称 | 依托单位 |
厦门市天然药物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 | 厦门市医药研究所 |
厦门市消化系统肿瘤转化医学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厦门市消化疾病诊治中心) |
厦门市亚热带植物生理生化重点实验室 |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 |
厦门市心血管重点实验室 |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院)与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厦门市心脏中心) |